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标准明确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 时间:2022-11-17 13:25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安靖   阅读量:17881   

8元8月,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明确了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标准。

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标准明确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方案中提到的省级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拨付给我省用于支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的资金。

具体支持方向和标准如下:

支持企业获得实施专利。

支持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对我省中小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全国高校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按照专利转让许可数量,转让许可合同实缴金额等因素给予奖励和补贴,且单个企业年度奖励和补贴不超过50元1万元

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对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个中心建设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50元人民币1万元

支持企业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平台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被认定为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我省企业,在认定数量,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基础上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补不超过10元1万元

提高高校专利供给转化能力。

支持高校开展专利转移转化积极参与武汉一万个日日夜夜助力万家企业和万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关系活动,对在全国范围内为中小企业开展专利转让,许可,定价等专利转化工作,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我省高校给予奖励和补偿, 根据专利转让许可数量,专利数量,实际支付的合同金额,受益的中小企业数量等因素 每个单位的年度奖励金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主要内容: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体系,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分配机制,开展专利分类管理,主动公开可转化专利清单,加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开展专利技术推广和供需精准对接服务,以许可,转让,定价,入股等方式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化,培育壮大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团队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经评审择优立项,给予每个单位50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加强考核,择优给予奖励和补充

加强专利转化渠道建设。

支持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试点平台等专业机构搭建开放平台通过精准匹配和信息推送服务,自2022年起,启用全国高校通过或参照开放许可形式向省内中小企业授权专利达成80元以上合同并备案的,每家机构一次性奖励100元最高1万元

支持重点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支持的主要内容:围绕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级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服务松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重大创新平台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建设符合产业特点的专利运营数据库,搭建高校与中小企业专利供需对接合作平台,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化实施,引导校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研发,通过构建产业专利池推动专利布局和应用,创建和储备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加强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共享根据建设运营成果,择优给予奖励,每台机组每年奖励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50元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试点平台等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专利转移转化为我省高校服务的人员向全国中小企业转移转化专利技术,服务我省中小企业从全国高校获取专利技术)推广转化后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根据服务次数,转化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等给予奖励和补偿,单个机构年度奖补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区域专利转化。

支持地方城市推进专利转化根据国家专利转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对各市上一年度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300元不超过万元的资金支持,可用于支持高校和企业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异常申请监管等专利转化促进工作

支持提高重点领域专利转化能力支持试点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等试点示范园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主要支持内容: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推动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实施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和企业的专利导航工程,利用专利导航成果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产学研用活动,加强专利信息服务,提高专利的优质供给,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专利转让,许可和质押融资的综合运用,企业应与高校密切合作,挖掘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开展校企互动,开展专利转化运营服务包括宣传培训,业务交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园惠企活动等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经评审后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每单位100元不超过1万元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金融支持

支持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财政投入1000维不超过1万元,降低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充各地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进一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手续的,根据上一年度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受益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奖励单家金融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元人民币1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融资产品的设计开发,办理分支机构专利权质押业务的推广,专利权价值评估,专利权质押风险控制等

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对具有创新性并已形成规模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产品,按照融资规模的0.5元%对发行或实施单位进行奖励单个金融产品的奖补基金20元不超过1万元,单个主体的奖补基金30元不超过1万元开发或销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单位,按不超过保险保障金额的1元%给予奖励,单个主体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元的1万元,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根据保费金额,保单数量,承保区域等因素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元中的1万元

加强专利转化支撑条件建设。

支持实施专利转化业务支持和成效评估项目支持的主要内容:组织专利转化应用需求收集,高校可转化专利技术收集与分类管理,线上线下供需对接,专家组针对性辅导与服务等服务支持项目开展专利转化数据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析,开展专利转化实施效果评估等业务支撑项目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在评估的基础上选定项目后,将给予财政支持

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拓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布局,实现各行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全覆盖对认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单个网点建设单位年度奖励不超过20元人民币1万元

同一项目的专项资金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一次性支持,已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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